借款合同

时间:2024-06-04 18:59:06
借款合同范本

借款合同范本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借款合同范本,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借款合同范本1

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开户行:

账号:

贷款人: 法定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借款人与贷款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

1.1币种:人民币。

1.2金额(大写):。

1.3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4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

第二条利率及利息的计付

2.1利率执行(含相关手续费):月利率2.5%。

2.2本合同项下的月利率为:□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2.3利息的计算

2.3.1借款人每月还息额=当月贷款余额×贷款天数×日利率。

2.3.2逾期贷款和挪用贷款的罚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额和实际天数计算。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20%,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20%;浮动利率贷款逾期或挪用后遇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的,贷款人有权相应调整本合同罚息利率,自人民银行利率调整日起适用新的罚息利率。

第三条贷款的发放与偿还

3.1借款人以本贷款人名义在委托银行开立存款帐户,账号: ,作为贷款人发放贷款的账户。

贷款人审核确认借款人证件、借款合同、贷款金额、贷款期限无误后,最晚于次日将贷款支付到帐。

3.2借款人的提款应至少提前3个银行工作日办理相关手续,并应符合下列放款计划。

3.3在下列条件全部符合前,贷款人有权拒绝放款:

(1)借款人已办妥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法定手续及贷款人要求办理的其他手续,且前述许可、批准或登记等手续持续有效;

(2)本合同项下担保合同(如有)已生效并持续有效;

(3)借款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借款人没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3.4实际的放款日和放款金额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3.5借款人应按第1.3条约定的到期日和下列计划按时还款,《借款凭证》记载的到期日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3.6提前归还贷款的,仍按约定利息支付。

3.7借款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应由借款人的合法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在借款人财产范围内继续履行已借款项的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无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或继承人、财产代管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借款合同的,公司有权处分抵押物和质押权利,追究保证人连带责任。

第四条,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4.1借款人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4.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4.3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报表、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贷款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五条贷款人的权利与义务

5.1贷款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贷款本金、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收取借款人应付的费用,行使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5.2对借款人提供的财务、经营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借款人的义务

6.1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6.2借款人不应将本合同项下贷款挪作他用。

6.3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6.4借款人应遵循贷款人与办理贷款业务相关的业务制度及操作惯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和借款人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贷款人要求的一切财务报表、其他资料及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6.5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项时,应当至少提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且,在清偿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还款方案及担保前不应采取行动:

(1)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重要资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2)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出售、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产权转让、减资等。

6.6借款人应当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或者,主要资产或本合同项下担保物被采取了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

(2)为第三方提供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签署对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4)借款人涉及违法活动;

6.7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贷款人的要求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本款所称“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吊销、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担保人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变化;担保人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可能减少或被采取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担保人在担保合同项下有违约行为;担保人与借款人发生争议;担保人要求解除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未生效或无效或被撤销;担保物权不成立或无效;或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借款人必须提供公司认可的有效担保方式,并与贷款人签订相关的担保合同,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协议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贷款人有权按照公证书赋予的强制执行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抵(质)押合同》中约定的抵(质)押物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八条贷款的提前到期

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贷款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 ……此处隐藏10509个字……导致的违约,所有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4、乙方仅以其在借款协议中投资项目的股权作为抵押,对向甲方借入的款项承担有限责任,在因经营不善导致投资项目清算时,乙方所得将优先清偿甲方借款,不足部分不再承担偿还责任。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签名):

(盖章)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合同范本15

出借人:

公民身份号码:

借款人:

公民身份号码:

借款人因需要,向出借人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借款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

第一条 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资金(小写):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实际发放日与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实际发放日为准,借款期限随之顺延。

第三条 借款用途:,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为%。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_____方式归还:

5.1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随本清。如涉及到按日计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还本日为借款到期日。

5.2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借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借款本息。每月还款额(小写):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人民币元整。还款日为每月____日。

四、借款的发放

第六条借款人符合出借人要求的借款发放条件并办妥相应借款及担保手续后,出借人在个工作日内放款。双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将借款通过转账及现金交付方式支付给借款人,其中现金支付部分为元,以转账方式支付部分为元,以现金方式支付的,借款人应出具收条。转账完成、借款人出具收条,即证明出借人已完成款项出借。

五、借款人债务范围及清偿顺序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债务系指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第八条 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应担保合同所获得的用以清偿债务的款项,原则上按照先清偿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再清偿违约金、赔偿金,之后清偿利息,最后清偿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

六、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第九条 借款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条 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十一条 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出借人所做的陈述、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如果借款人进行虚假陈述或提供虚假资料,构成诈骗罪,出借人有权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负债和对外担保、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息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借款人应给予配合并按时如实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关资料和报告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 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出借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第十四条 对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监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务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时,出借人有权在不通知违约借款人的情况下,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措施:

(1)将借款人的违约情况提供给其他银行等金融机构和相关单位;

(2)向媒体、居委会、村委会、用人单位等通报其不履行义务信息;

(3)将违约借款人信息导入和提供给各类社会信用征信机构。

八、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第十六条 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十七条 借款人在出现和可能出现影响其还款能力的行为或事件时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

第十八条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如有)发生不利于出借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出借人的要求及时提供出借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九、提前还款

第十九条 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请,经出借人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双方权利与义务。未经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还款。

十、担保条款

第二十条 本合同第二十条第1款所载担保人自愿成为本借款合同的保证人,自愿以个人及家庭所有财产为本合同所载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借款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承诺与保证的均构成违约,出借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结清利息,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款本金%的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借款人逾期还款的,借款人自逾期之日以逾期时所欠本金金额为基础按月利率%计收逾期利息,直至清偿完毕之日。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还款的,应当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四条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第二十五条 合同签订地点:武汉市武昌区。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第二十七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执两份、借款人执一份。

出借人(签字):借款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担保人(签字):担保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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